1952年10月25日,北京航空学院宣告成立。作为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北航的诞生标志着新中国航空航天高等教育开启了新的篇章。一大批胸怀“航空救国、航空报国”理想的志士仁人汇聚京西柏彦庄,完成了为新中国培养红色航空工程师的肇创。
1951年,国家决定将北洋大学、厦门大学、西北工学院航空系并入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系,成立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将云南大学航空工程系并入四川大学航空系;将西南工业专科学校航空专修科并入华北大学工学院航空工程系。
1951年12月10日,周恩来总理召集会议讨论航空工业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方案,李富春副总理提出“急需办一所航空大学”,周恩来总理表示同意,指示“按照你们提的意见办”。 1952年5月,根据周恩来总理要办专门的航空大学的指示及中央军委作出的《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议案》中筹建航空学院的决定,中央教育部又制定出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计划,对航空院系作了进一步的调整。
1952年,根据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要求,设立北京航空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航空系(1951年11月18日,华北大学工学院更名为北京工业学院)、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四川大学航空系合并成立。
1952年6月12日,重工业部、教育部决定,并经国家财经委员会批准及中央军委同意,正式筹建北京航空工业学院。
1952年10月24日,教育部签发关于成立北京航空工业学院(成立后正式名称为北京航空学院,简称北航)的批文。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于1952年10月24日签署关于《正式成立北京航空学院并由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直接领导的决定》。
1952年10月25日,在清华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和四川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航空系合并的基础上,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科技大学---北京航空学院正式成立。
1952年10月25日,在北京工业学院礼堂(原中法大学礼堂)隆重举行了北京航空学院成立大会。成立大会上宣读了教育部的任命:杨待甫为副院长兼教务长,王俊奎、屠守锷为副教务长,沈元为副院长兼研究部主任,宗凤鸣为政治辅导处主任。
1988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北京航空学院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标志着北航从单一工科发展成为工理管文相结合的综合性大学。
“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淞沪抗战后,面对沉痛的亡国教训,国人逐步认识到航空科技的重要性,“航空救国”的理念由此而生。
怀着这样的理念,许多爱国青年远涉重洋,赴欧、美学习航空知识,回国后克服重重困难,以极大的爱国热情创办航空系科,努力培养中国的航空科技人才。同样的理念,又吸引了更多有志者积极报考,钻研学习。这些航空前辈不仅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贡献,也为建国后发展航空工业和航空高等教育事业打下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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